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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氣候變遷調適教育訓練

  • 資料發布日期:113-11-04
  • 最後更新日期:113-11-04
  • 資料來源: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符合交通部施政主軸: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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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於112年2月公布施行,第17條「為因應氣候變遷,政府應推動調適能力建構之事項」中包含應強化氣候變遷調適之教育與人才培育。基於運輸系統為國家重要基礎設施,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本所於112~113年規劃辦理一系列氣候變遷調適教育訓練課程。
       本所於112年辦理2場次12小時教育訓練課程,113年辦理4場次24小時教育訓練課程,邀請交通部暨相關部屬機關(構)、各鐵路及捷運公司、地方政府交通主管機關,以及執行交通運輸相關計畫之顧問公司參加。課程包含氣候變遷及氣候災害、氣候變遷風險評估與調適案例、國家法規與政策、自然解方(Nature-based Solution, NbS)概念,以及氣候風險決策參考資訊等基礎類的政策和科學知識外,也包含氣候變遷風險圖資查詢及應用、氣候服務資料應用、執行氣候變遷風險評估準則及程序等工具、指引類課程,以協助運輸人員執行調適相關作業。
       根據課後學員回饋,超過95 %的參與者對課程內容感到滿意,認為有助於提升氣候變遷調適知識,對業務極有助益。另為瞭解學員對課程內容吸收程度,於課程前後進行測驗,結果也顯示參訓學員課後對調適認知有明顯提升。   

相關連結

  • 研究報告
    建構運輸管理機關(構)之調適專業能力(1/2)-課題研析及課程規劃 (11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