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TC-IOT-115-PBB001第6期整體運輸規劃系列研究-全國旅次特性調查與分析
招標文件疑義事項回應說明表
| 原條文內容 | 疑義事項說明 | 回應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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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研究計畫之研究主題與重點:一、計畫背景與目的(一) 「目的、緣起與重要性,…… 114 年完成交通路網整合、模式架構構建等工作, 115~116 年辦理旅次特性調查,後續年度再依據調查結果進行運輸需求模式校估、 供需預測與策略研析等工作。」 |
本計畫預定執行期限全程為115年決標日至115年12月31日,惟計畫目的論述提及115~116年辦理旅次特性調查,上述計畫期程與本計畫執行期程。建請釐清本計畫之實際執行期程。 | 本計畫係本所「第6期整體運輸規劃系列研究」之一部分,計畫背景與目的說明之「115~116年辦理旅次特性調查」係包含城際與生活圈旅次特性資料蒐集,其中本計畫係進行城際旅次特性調查,至於生活圈旅次特性調查與其他補充調查部分,將視本計畫辦理成果滾動檢討工作項目內容後,於下一年度(116年)另案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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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研究計畫之研究主題與重點:三、預期完成的工作項目 1、2、5 「1、依據 114 年研究計畫完成之全國性旅次特性資料蒐集計畫,並考量交通部民眾 日常使用運具狀況調查之協調整合情形,辦理全國性城際旅次特性調查,直接調查之有效樣本數需達16,400 份以上,調查計畫需符合下列事項: (1) 調查前提送調查計畫書(含調查期程、範圍、項目、方式)及調 查問卷初稿,並經本所確認後方得以執行,……。 2、依據調查成果進行分析,……。 5、進行屏柵線交通量與公共運輸營運資料調查與蒐集,並進行現況服務水準或供需分析。」 |
考量工項完成事項需完成全國性城際旅次特性調查、屏柵線交通量調查與分析等。然依工作項目與期程推估,前1至2個月需與貴所確認問卷內容,且加上暑期2個月以及下半年度諸多連續假期。綜上,實際可執行全國性旅次特性調查與屏柵線交通量調查之期間僅約5個月,恐難以達成有效樣本數要求及完整調查作業,進而影響旅次特性分析與現況服務水準評估。建請釐清本計畫期程或調整有效樣本數需求,以利整體作業推動。 | 1.本計畫決標後本所將積極協助透過工作會議儘速確認問卷內容與調查方法等事項,期能於決標後1個月啟動調查作業。 2.本計畫因係調查城際旅次特性,相較生活圈內旅次調查以調查受訪前1日旅次,蒐集旅次資料的期間得由投標廠商提出適度放寬之實務作法(如:調查受訪者前1個月內之城際旅次),較不受暑假與連續假期之調查時間限制。 3.調查方法(面訪、電訪或其他結合新科技技術之作法)可由投標廠商依實務作業提出合適方式以符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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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辦理勞務採購案契約第五條第一款第一項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1.分期付款:(1)第1 期款為契約價金 總額之30%,……。(2)第2 期款為契約價金總額之 40%。……。」 |
考量本計畫工作完成事項包含全國旅特性調查、屏柵線交通量與公共運輸營運資料調查與蒐集等作業需求,需先行投入大量前置成本,惟第1期款僅占契約價金30%,與實際前期投入成本比例可能不符不符比例原則,恐影響計畫初期資源調度與執行彈性。建請研議調整期款給付比例,以利整體執行資源分配。 | 本所過去辦理之類似計畫(如上述111年辦理之「東臺區域整體運輸規劃系列研究(1/3)-旅次特性調查分析」),其分期付款條件均與本計畫相同,應尚屬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