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貨物重量通知及提交貨櫃總重驗證之規範與建議
作者 鍾政棋、李選士、曾文瑞、陳建豪、黃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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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次 177
出版年份 110
出版月份 9
摘要       海上貨物運送服務,貨物重量係託運人通知事項之一,且對交運貨物重量應向運送人擔保其正確無訛,因通知不正確所生或所致之一切毀損、滅失及費用,託運人應負賠償責任。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修訂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SOLAS),規範載貨貨櫃總重驗證(VGM),已於2016 年10 月1 日生效,乃為船舶航行及海上人命安全而設,蓋貨物重量不實申報或疏忽,或將導致航行安全疑慮,因而明定載貨貨櫃
於裝船前,託運人或其授權之人須提交VGM,否則不應裝船。為討論VGM之規範,本文探討國際海運公約對貨物重量規範之立法趨勢,深入檢視IMO及我國VGM 之規範,提出實務應用上VGM 誤差可接受範圍及處理具體建
議,並針對我國海商法第55 條提出修正建議。本文研究結果可提供航政主管機關制定VGM 之規範,及未來海商法修正建議之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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