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我國橋梁檢測方式之發展探究
出版單位 運輸計畫及陸運組
出版年份 107
出版月份 9
價格 0
摘要

橋梁會隨著時間逐漸老化或因外力而損壞,為維持橋梁的服務功能與結構安全性,橋梁的維護與管理成為重要的課題。國內首部公路養護規範於民國76 年頒布。早期國內橋梁之目視檢測主要分為DER&U 及ABCDN 兩種目視檢測法,民國92 年頒布之「公路養護手冊」將橋梁定期檢測方法明定為DER&U 目視檢測法,並規定至少每兩年檢測一次。「公路養護手冊」廢止後,目前國內橋梁檢測相關規範包括「公路鋼結構橋梁之檢測及補強規範」(民國97 年頒布)、「鐵路鋼結構橋梁之檢測及補強規範」(民國99 年頒布)、「公路養護規範」(民國101 年頒布)及「公路鋼筋混凝土結構橋梁之檢測及補強規範」(民國104 年頒布)。97 年及104 年版之規範將ABCDN 之表格及評估準則導入DER&U,同時,104 年版規範對於混凝土結構劣化程度判定,過於嚴格且不易操作,將加深現場執行目視檢測人員判讀壓力,並可能造成檢測結果過於保守及失去鑑別度之情況。
本研究回顧我國橋梁管理之發展過程,訪談了20 個橋梁管理機關或單位(共34 位專家),並舉辦一場專家座談會,了解各方對過去及現在之檢測規範的看法與建議,本研究亦挑選桃園市境內三座混凝土橋梁,使用傳統之DER&U 檢測法、104 年版規範以及日本高速公路公司之檢測規範進行橋梁檢測,經由前述過程得到以下結論:(1)傳統之DER&U 目視檢測評估法適合我國之檢測現況、(2)ABCDN 化之DER&U 檢測法依現有檢測預算難以確實執行、(3)過於保守之劣化評估標準失去檢測鑑別度;最後並提出九點建議:(1)高公局依交通部技監室之建議,以「部頒規範採綱要性、原則性之條文規定」為原則,提出97 年及104 年之編修計畫、(2)劣化評估標準應以實務可操作為原則進行修訂、(3)橋梁管理機關及交通部以正式之公文對規範無法執行提出解決方式、(4)各橋梁管理機關應自行訂定橋梁檢測手冊、(5)橋梁管理機關應提高檢測經費、(6)橋梁應分級檢測、(7)加強研發及推廣新型光學檢測技術、(8)應建立檢測人員訓練及認證制度,以及(9)新規範頒布前及現行規範修訂頒布前,應由草案研擬單位試行,並召開研討會或公聽會。

張貼日 201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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