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 機車強制責任保險採從人因素議題之訪問調查 |
出版單位 | 運輸安全組 |
出版年份 | 106 |
出版月份 | 12 |
價格 | 0 |
摘要 |
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5條第3款規定,保險費率之訂定,以兼採從人因素及從車因素為原則,但得視社會實際情形擇一採用之。實務上目前機車費率並未如汽車費率兼採從人因素,而僅考慮輕型或重型車種別。以公平性角度來看,若機車費率能比照汽車兼採從人因素,將違規肇事等因子納入加減費,應較能合理反映機車交通事故風險與理賠損失;另以事故預防角度來看,若將汽車、機車的重大違規行為(如超速、闖紅燈)納入加減費計算,當可促使駕駛人更加注意駕駛安全。 |
張貼日 | 2017/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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