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名稱 | 船舶減速與燃油轉換之減排效益-以高雄港為例 |
學位 | 碩士 |
年別 | 102 |
學校系所 | 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科學系 |
作者 | 張家維 |
指導教授 | 張?之 |
論文摘要 | 本論文採用作業基礎模型(activity-base model),計算高雄港主要類型散裝船及貨櫃船之油耗與排放,並引入以下四種情境:(1)距港口20海浬減速至12節、(2)距港口40海浬減速至12節、(3)距港口20海浬減速至12節並做燃油轉換、(4) 距港口40海浬減速至12節並做燃油轉換,探討實施船舶減排方案前後之效果,接著以CATCH模型評估船舶減排方案之成本效益。研究結果顯示:(1)在20海哩減速至12節時,貨櫃船減少約41%的CO2與SO2之排放,散裝船減少約14%的CO2與SO2之排放;在40海哩減速至12節時,貨櫃船減少約83%的CO2與SO2之排放,散裝船減少約28%的CO2與SO2之排放;在20海哩減速至12節並做燃油轉換時,貨櫃船減少約48% SO2排放,散裝船約減少43%的SO2排放;在40海哩減速至12節並做燃油轉換時,貨櫃船減少約97% SO2排放,散裝船約減少87%的SO2排放。(2)船舶越大所具的環境效益越高,在不考慮減速與燃油轉換之情況下,散裝船的Capesize每一延噸海浬所排放的CO2約為2.8克,SO2為0.05克;Handysize每一延噸海浬所排放的CO2則為6.68克,SO2為0.11克;貨櫃船中的Post-Panamax每一延噸海哩所排放的CO2為15.71克,SO2為0.27克; Small每一延噸海哩所排放的CO2則為21.69克,SO2為0.37克。若加入減速則Capesize每一延噸海浬所排放的CO2為2克,SO2為0.034克;Handysize每一延噸海浬所排放的CO2 為4.78克,SO2為0.081克; Post-Panamax每一延噸海哩所排放的CO2為2.69克,SO2為0.046克;Small每一延噸海哩所排放的CO2為3.71克,SO2為0.063克。減速的情況下再加入燃油轉換則Capesize每一延噸海浬所排放的SO2為0.006克;Handysize每一延噸海浬所排放的SO2為0.015克; Post-Panamax每一延噸海哩所排放的SO2為0.008克; Small每一延噸海哩所排放的SO2為0.012克。(3)在實施減速及燃油轉換方案時,以CATCH模行評估執行方案效益,貨櫃船於執行20海哩及40海哩減速與燃油轉換方案時均有環境及成本效益;但散裝船在20海哩及40海哩減速且執行燃油轉換,需要付出額外的成本,以capesize為例,其減排成本在20海浬與40海浬時,分別為432美元/噸及443美元/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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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日 | 2013/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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