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秘書室綜合行政職系助理員職缺徵才公告

  • 2025-11-11
  • 人事室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名額: 正取1/ 候補2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相當學歷者。
(二)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本應徵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三)最近5 年考績(成)3 年列甲等以上者。
(四)以現任或曾擔任工作項目所列第(一)項之業務經驗者優先,請於自傳或附件中分項列出辦理工作期間年月及工作內容。
(五)具備電腦操作技能、文書行政聯繫處理能力,以及注重團隊合作,工作積極進取,可配合嗣後業務輪調調整。
(六)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條迴避任用、第28 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 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之限制、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採購業務。
(二)協助辦理研究計畫相關資料彙整。
(三)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於114 年11月2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須填寫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請上傳下列證明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 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者須附駐外單位驗證原本及國內權責機關驗證之中譯本)。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暨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上傳得調任本職系之審定函等資格證明)。
4.最近5 年考績通知書。
5.其他如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英語檢定證明文件、其他專業證照等個人專長及相關服務經歷證明資料影本等(無則免附)。
(二)初審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人員應繳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未獲通知面試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三)聯絡人及電話:業務問題請洽楊小姐(02)2349-6766、人事問題請洽人事室林小姐(02)2349-6734。
(四)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 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 個月內。
aw3807@iot.gov.tw
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40 號)
114/11/11~11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