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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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職系 | 交通技術 |
名額 | 1 (正取1候補2) |
資格條件 | (一) 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運輸或土木等相關系所畢業並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者。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具調任交通技術職系資格之公務人員,並於報名收件截止日已無調任限制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 具智慧運輸系統與大數據分析經驗者尤佳。 (四) 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 運輸科技與資訊之研究及發展相關業務。 (二) 智慧型運輸系統與大數據分析相關議題分析與研究。 (三) 其他配合運輸科技及資訊組交辦與行政支援事項(本所得視業務需要保留工作調整權利)。 |
聯絡方式 | (一) 意者請於114年5月4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頁採線上報名,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須填寫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請上傳下列證明資料: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者須附駐外單位驗證原本及國內權責機關驗證之中譯本)。 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4.現職派令暨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上傳得調任本職系之審定函等資格證明)。 5.其他如英語檢定證明文件等個人專長及相關服務經歷證明資料影本等(無則免附)。 (二) 初審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人員應繳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未獲通知面試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三) 聯絡人:業務問題請洽張先生(02)2349-6799、任免問題請洽人事室林小姐(02)2349-6734。 (四) 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aw3807@iot.gov.tw | |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臺北市敦化北路240號) | |
114/04/24~114/0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