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秘書室約僱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 2025-05-08
  • 人事室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名額: 正取1/ 候補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
(三)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如有,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
工作項目: (一)辦理施政計畫、出國計畫、部務會報、首長民意信箱等管考業務。
(二)辦理研究會談、行政績效考評、大事紀等研考綜合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每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二)工作期間:本職缺係114年6月2日起代理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所遺業務,約僱期限自到職日起至僱用原因消失(該職缺人員報到之前1日為止),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則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三)本職缺係採線上應徵,請於114年5月12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應徵,登入或註冊後至「履歷填寫」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方可進行職缺資料查詢或應徵。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1)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2)身份證件、(3)符合資格條件之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該平台。
(四)聯絡人及電話:業務問題請洽李小姐(02)2349-6711。
(五)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徵選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亦不退件。
(六)本次徵選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aw3807@iot.gov.tw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臺北市敦化北路240號(所本部)
114/05/08~114/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