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 大眾運輸事業法定優待票價差額補貼作業執行方式之研究 |
出版單位 | 運輸經營及管理組 |
出版年份 | 096 |
出版月份 | 12 |
價格 | 200 |
摘要 | 目前國內老人與身心障礙者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依法可享有半價之優惠,而此福利政策所造成之短收額,依據「發展大眾運輸條例」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協調相關機關編列預算補貼,本研究主要係針對該補貼經費之財源進行探討,供政府作為決策參考。
本研究根據臺灣地區老人與身心障礙者之成長趨勢,概估出民國97~140年之法定優待票價差額補貼所需金額,以民國97年為例,約需53億元;其中公路汽車客運業、鐵路運輸業、民用航空運輸業、船舶運送業與載客小船經營業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補貼,約需40億元;而市區汽車客運業與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則建議由相關地方政府編列預算補貼,約需13億元。 本研究建議中央政府補貼經費財源包括以下6項:中央政府一般預算、空氣污染防治費、社會福利基金、彩券盈餘之國民年金準備款、汽車燃料使用費與國道公路建設基金;而地方政府補貼經費財源則可考慮以下四項:地方政府一般預算、停車場作業基金、彩券盈餘之社會福利部分與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經分析政府單位財政主計專家與學術界學者對以上財源選取之意見,本研究據以建議上述各財源應分攤此法定優待票價差額補貼經費之比率。 本研究並提出執行此法定優待票價差額補貼政策之檢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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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日 | 2009/12/10 |
檔案下載 | 95-MEB014-全文檔.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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