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名稱 | 影響車輛行車事故之駕駛適性因素-醫學與司法的著眼角度 |
學位 | 碩士 |
年別 | 100 |
學校系所 | 成功大學 交通管理科學系 |
作者 | 陳韋安 |
指導教授 | 黃國平 |
論文摘要 | 近年來,因駕駛人生心理疾病而導致事故之案件有逐漸浮現之趨勢,因此合適的駕駛適性條件因素因而其漸受到重視。本研究於預防行車事故面探討影響駕駛適性高風險醫療情形;而於結果面建構出駕駛人責任之相關司法模式,並於兩者之間,取得駕駛人適性之控管模式。在國內研究疾病與行車事故關聯性及相關行車事故司法案例之比例少,因此在相關研究有限的情形下利用探索性之研究-質性方法。本研究分別對於醫學與法界人士進行訪談,並使用質化分析-紮根理論,以開放編碼、主軸編碼與選擇編碼三種編碼交互過程做訪談逐字稿分析,並再由已進入司法程序與駕駛適性有關的刑事裁判書,以內容分析法作為研究,最後與上述訪談所分析之結果綜合探討。 質化分析結果顯示,於醫學角度,分析出初步影響駕駛人之高風險醫療情形之範圍,包含心血管系統、神經系統、內分泌系統、胸腔系統、眼睛與精神方面之疾病,而藥物主要以會使駕駛人產生鎮定、視力模糊、認知功能下降、昏睡等之藥物影響較甚。於司法角度,本研究歸納出可透過自白搭配醫學鑑定、病史、影像畫面、救護員證詞等進一步推測行為當下,駕駛人可能疾病突發而導致車禍之情形,並分析出探討駕駛人及病突發的重要性。在駕駛人適性管控模式上,現階段可先由本研究所分析高風險醫療類別為基礎,進而擬定國內更詳細駕駛適性風險評估準則,並進行駕駛適性之教育宣導,等社會漸有共識成熟之後,未來階段政府再立法執行駕駛適性控管模式,透過醫師於健保卡註記影響駕駛適性資訊,上傳健保局並將資料連繫於車輛監理機關來進行病患之駕駛權利的限制,使醫學、司法與交通整合,達到公共安全最大效益之組合。 |
附件下載 | (作者未授權電子檔全文) |
張貼日 | 2011/10/26 |
Hashtags |
查看次數:
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