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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運輸研究所Institute of Transportation, MO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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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碩士論文

論文名稱 違規停車執法政策對違規停車行為影響之分析-以臺南市為例
年別 108
學位 碩士
學校系所 國立成功大學 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
作者 黃詩萍
指導教授 魏健宏
論文摘要

       都市因機動車輛數量多且受限於停車空間不足,常使違規停車成為大都市的交通 安全議題,不僅嚴重危害交通秩序及安全、影響車流順暢及用路人路權,進而衍生交 通事故。近年來政府機關為了改善違規停車的問題,除規劃增設停車空間、鼓勵善用 大眾運輸外,並強化執法取締及拖吊,另 104 年 7 月 1 日修正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 56 條規定,將併排停車違規項目提高罰緩至 2,400 元。依據內政部警政署資料統計顯示, 全國取締違規停車件數仍逐年增加,至 105 年底已占全般取締違規件數 34%,顯見違 規停車問題仍日益嚴重。 民國 104 年 4 月 7 日,臺南市東區一名婦人疑因閃躲占用機慢車優先道汽車違規 停車而遭砂石車擦撞輾壓致死,依據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104 年 1 至 4 月事故統計資料, 肇因與違規停車有關之死傷事故共計 159 件,死亡人數 6 人占全般事故死亡人數 52 人 的百分比高達 11.5%,鑑此,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自 104 年 4 月 9 日起展開「違規停車 零容忍」專案執法,並在 105 年 4 月 15 日起實施委外拖吊四區執法政策,將臺南市四 個行政區(東區、仁德區、中西區、北區)委託民間執行違規車輛移置及保管作業,並由 警察局派遣警力配合民間拖吊場執行取締及違規舉發。本研究考量在原有交通違規執 法強度未予改變,僅強化拖吊執法能量,探討臺南市在執行違規停車取締政從公營拖 吊改以委託民營拖吊政策,對於違規行為發生的時段、道路型態及態樣等執法成效影 響做事前事後分析,提供執法改善空間之建議。 本研究根據臺南市交通執法管理系統之資料,分析 104 年至 106 年四個行政區(臺 南市東區、仁德區、中西區、北區)取締違規停車之成效,以敘述性統計分析方法、交 叉分析、卡方檢定,探討違規停車取締政策與違規停車行為關聯性,以研擬更適合的 違規停車取締方式,減少違規停車行為的發生,以提供政府機關後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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