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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運輸研究所Institute of Transportation, MO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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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碩士論文

論文名稱 我國散裝航運公司船舶設籍與營運績效之分析
年別 93
學位 博士
學校系所 交通大學交通運輸研究所
作者 鍾政棋
指導教授 黃承傳
論文摘要   航運相關產業中,近年來以散裝航運市場之變化最具挑戰性,其策略管理有別於定期航運領域。本研究主要內容係就我國散裝航運公司之立場,分析散裝航運船舶設籍與營運績效之問題。為深入剖析散裝航運公司之營運特性,本文首先探討散裝航運之傭船型態,透過法理案例與比較分析方法,論述傭船鏈之內容與型態。研究結果發現,散裝傭船型態之範疇,除論程傭船、論時傭船與船舶租賃三種基本型態外,應包含「船舶轉租」、「船舶轉傭」與「貨物轉傭」三種方式。要言之,散裝航運公司應以船舶與貨物為主體,除傳統傭船型態外,應交替運用轉租與轉傭之傭船策略,以有效提升市場競爭能力。

  有關船舶設籍型態方面,本文結合層級分析法(AHP)及ANOVA統計檢定,剖析相關因素對我國散裝航運公司船舶設籍選擇之影響程度。研究結果顯示,影響散裝船舶設籍決策因素,不論是整體評估或分群評估,均以「降低營運成本」最為重要;其次為「配合市場環境」與「改善經營條件」;就評估準則而言,則是以「營運地區限制」為首要關鍵影響因素,其次較為重要因素依序為「船員成本」、「船員僱用來源」、「國內市場開放」、「資金籌措」及「稅捐負擔」等。

  至於營運績效之評估部分,本文則結合資料包絡分析法(DEA)及統計分析方法,對我國五家股票上市散裝航運公司之營運績效加以分析比較。研究結果顯示,ROC船收入比率遠低於FOC船收入比率;ROC船載重噸與FOC船載重噸比率與航運收入比率之差異,相對則較為有限。依據視窗分析結果,航運公司營運型態若以長期論時傭船為主要營運方式,或握有貨物長期運送契約(COA)者,則其租金與運費收入相對穩定,可減低市場運價波動的直接影響。此外,散裝航運之經營有必要考量規模效率問題。

  以上研究結果可提供散裝航運公司研擬營運策略之參考。另外,我國商船出籍比率呈現逐年增加之趨勢,其中又以散裝船設籍為權宜籍船之比率最高,而影響我國散裝船舶設籍選擇之關鍵因素,又以「營運地區限制」與「船員成本」最重要。因此如欲防止國輪船隊出籍,建議政府主管單位應針對上述關鍵因素研議適當的因應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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