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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運輸研究所Institute of Transportation, MO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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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計組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外補公告

  • 資料發布日期:113-04-26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26
  • 資料來源: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官職等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聘用人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 /備取2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公私立研究院所交通運輸、土木及都市計畫等相關科系畢業得有碩士學位。
(二)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 全國性與區域性整體運輸系統之分析研究及發展建議。
(二) 鐵道與公路容量分析方法之研究、應用及教育訓練。
(三) 重要鐵道、公路系統建設計畫之審議、研究及建議。
(四) 國土規劃與都市計畫有關運輸系統之研究及審議。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工作期間:本職缺係運輸計畫及陸運組副研究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 每月報酬為328薪點(新臺幣44,280元)。代理期間自到職日至聘用原因消失或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結束前1日止(預計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30日止)。
2.請於113年5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並請以限時掛號交寄),將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國外學歷原件需經駐外單位驗證,中譯本經國內權責單位驗證)、相關證照、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逕寄10548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40號11樓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左下角註明「應聘運輸計畫及陸運組聘用職務代理人」);聯絡人及電話:業務問題請洽呂小姐(02)2349-6802、人事問題請洽人事室黃小姐(02)2349-6732。
3.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甄選後未獲遴用恕不另函通知亦不退件。
4.本項甄選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hchuang@iot.gov.tw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40號)
113/02/19~11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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