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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運安組副研究員外補之徵才公告
- 資料發布日期:113-05-17
- 最後更新日期:113-05-20
- 資料來源: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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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職系 | 交通技術 |
名額 | 1 (正取1備取2)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畢業,並取得碩士(含)以上學位者。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合格實授滿1年,具調任交通技術職系資格並於報名收件截止日已無調任限制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四) 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 (五) 本所112年9月15日組改,考試院尚未核備本所編制表,視考試院核備組織編制情形,本職缺可能調整為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助理研究員。 |
工作項目: | (一) 交通工程相關議題分析與研究。 (二) 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規之評析與研擬草案。 (三) 車輛及駕駛人安全管理與監理相關議題分析與研究。 (四)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政策之相關研析意見撰擬與綜整。 (五) 其他配合運輸安全組交辦與行政支援事項。 |
聯絡方式 | (一) 意者請於113年5月22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頁採線上報名,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須填寫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請上傳下列證明資料: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者須附駐外單位驗證原本及國內權責機關驗證之中譯本)。 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4.現職派令暨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上傳得調任本職系之審定函等資格證明)。 5.其他如英語檢定證明文件等資料(無則免附)。 (二) 初審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人員應繳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未獲通知面試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三) 聯絡人:業務問題請洽黃先生(02)2349-6863、任免問題請洽人事室黃小姐(02)2349-6732。 (四) 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sarawang@iot.gov.tw | |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臺北市敦化北路240號) | |
113/05/10~113/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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