彙提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
- 資料發布日期:111-07-11
- 最後更新日期:111-07-13
- 資料來源:運輸研究所
符合交通部施政主軸:綠色
運輸部門為達成第一期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減量雙目標,包括109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較94年減少2%(不超過3,721.1萬公噸CO2e),105年至109年全期管制目標為18,966.3萬公噸CO2e。「運輸部門第一期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由本所協助交通部彙提,並由交通部會同環保署、經濟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共同推動溫室氣體減量三大策略、11項措施。在相關部會努力下,公共運輸服務能量提升,電動運具發展逐漸成熟,交通部與經濟部、環保署透過跨部會合作提出2030年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推動策略,另經濟部「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明定我國111年車輛能源效率標準。105年至109年運輸部門排放量合計為18,704萬公噸CO2e,低於第1期全期管制目標18,966.3百萬公噸CO2e,已達成全期之管制目標。
溫室氣體第二期階段管制目標自110年展開,經行政院109年8月25日召開會議協商,運輸部門減量目標為114年較基準年減量6.79%(不超過3,541萬公噸CO2e),110年至114年全期管制目標為18,162.6萬公噸CO2e。為因應第二期較第一期更嚴峻之減量目標,本所協助交通部彙整「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第二期)」(草案),第二期行動方案在第一期行動方案之三大策略下,研擬14項推動措施,除著重於第一期既有措施之強化,並新增納入相關減碳措施,持續提升公共運輸運量,配合提供無縫轉乘服務。此外,為強化電動運具之發展,除擴大推廣電動運具(如電動大客車),亦進一步營造低碳運輸有利使用環境,納入低碳運輸發展之能力建構面向。同時應用智慧節能技術,持續發展智慧運輸系統,並促進新車能效持續提升。交通部已於111年4月26日將該草案函報行政院,後續將由中央各部會(主計總處、交通部、經濟部、環保署、內政部及教育部)及地方政府共同協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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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保署國家溫室氣體減量法規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