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安全
計畫名稱 | 主動預警輔助系統之試運行使用成效評估(2/4):評估方法之先導測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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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目標 | 一、辦理依據與本計畫目標 (一)鑑於主動式預警將於近年納入全球大車標準配置,109年9月24日行政院李秘書長孟諺主持大型車輛裝設主動預警輔助系統研商會議,請交通部衡量國際相關標準,循序漸進推動、整合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與主動式預警系統,以提升大型車輛行車安全,其中包含訂定新車及舊車加裝之系統規範、將主動式預警系統納入電動巴士及相關補助計畫、與科技會報辦公室合作,於110年擬定並啟動科研計畫,研發整合感測裝置之解決方案以及規劃導入既有且屬風險較高之運行車隊補助試辦等事項。 二、 截至目前重要進度 (一)本計畫於111年4月15日簽約,由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執行。 三、 未來重要工作項目 (一)本案(111年度)結案後已經交通部112年12月1日函復同意本所啟動112年度案(契約增購)議價議約,刻正進行請購程序中,預計於112年底前完成簽約以保留112年度案預算。持續配合交通部科研計畫辦理成效評估資料檢核。 四、 進度落後情形與後續研處規劃(若有進度落後情事方填報):無 |
組別分組 | 運輸安全組 |
專案進度 | 完成簽約 |
張貼日 | 112-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