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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運輸研究所Institute of Transportation, MO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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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解答

航空城的核心是機場城市,整個範圍涵括機場城市及外圍航空相關產業走廊、聚落,以及住宅等之發展。因此航空城可視為是機場及外圍20英哩甚至更大範圍內之交通、機場相關商業園區、通訊科技、零售、娛樂、工業、物流園區、混合用途的住宅區的連結。

解答

目前本系統已與公路總局之公路防救災資訊系統介接,提供最新公路災變通阻資訊,可由網站、智慧型手機及RDS-TMC導航機查詢,101年度計畫更進一步介接公路總局預警性公路封閉資訊,以提供駕駛者可以接收預估可能災變而封閉道路之即時資訊,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與行車安全。

解答

使用車輛主要的目的係為了運輸服務,而非擁有車輛本身。但傳統的租車模式多係以使用「天」數為租賃單位,當遊客停車觀光或購物時,雖然人已經離開車輛卻仍佔有車輛的使用權並持續計價。此一營運模式不僅容易造成車輛運轉使用率偏低,必須要有更多的車輛來提供遊客服務而造成交通擁塞問題,更因個人「佔有」車輛時間長,因此,遊客必須支付更多的租金費用。 電動車共享服務(EV-Sharing)或稱為電動車自助式租賃服務,其營運方式類似臺北市的U-Bike自行車租賃服務模式,特點包括:取車、還車服務據點多、自助式無人服務、租金以「分鐘」計價,因此,非常適合在短程、區域性觀光或通勤交通使用。由於電動車共享服務對營運業者而言,節省了昂貴的店面租金與龐大的人事成本,而對遊客來說則是享受到便宜以及更有彈性的租車服務,近年來在歐美先進國家的都市或旅遊景點非常盛行。依據2012年9月份英國經濟學人雜誌報導,一台共享租賃車的運輸效能等同15台私人小汽車,因此,在日月潭國家風景區推動電動車共享服務除了可以達到節能減碳的效益外,更可同時改善日月潭環湖地區的交通擁塞問題。

解答

「i3 travel愛上旅遊計畫」主要理念是透過創新(innovative)的思維與科技,透過智慧化(intelligent)的資訊與服務,希望能夠提昇民眾旅遊與生活的樂趣(interesting)。「i3 travel愛上旅遊計畫」將「智慧科技」、「節能環保」與「觀光旅遊」原本3項不同領域的技術服務在日月潭做完美的結合,整體計畫成果也將代表臺灣在今年10月於日本東京舉辦的智慧型運輸系統世界年會(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s World Congress)中向全世界展示,讓日月潭成為全世界「低碳觀光、智慧旅遊」服務的標竿景點。

解答

以目前自行車騎乘需求而言可分為兩類:一為環島休閒類;一為市區通勤類。在各地方政府的努力下,結合地方景點設置之遊憩型自行車道數量已相當在中央部會部分,教育部體育署(原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自民國91年起即開始推動全國自行車道系統計畫,而內政部營建署亦奉行政院核定「既有市區道路景觀與人本環境改善計畫」,希望吸引機動車輛駕駛人改變生活模式及轉移運具,達成以人為本的交通環境及永續發展之願景目標。而本部則從自行車路網構建及整合觀光行銷兩方面切入,由「打造自行車遊憩島」短期階段目標,進而到「打造自行車生活島」中期階段目標,最後完成「自行車島」的長期階段目標。「東部自行車路網示範計畫」為打造自行車遊憩島的短期目標,未來本部將持續朝中長期目標邁進。

解答

即基於環境永續與人本關懷之理念,透過發展低碳運輸系統、加強運輸需求管理與提升運輸能源使用效率等方針,以及公共運輸發展導向規劃、先進資通訊與綠能科技應用等方式,達成環境保護、節能減碳、便捷無縫等目標之運輸。

解答

鼓勵民眾以自行車作為休閒通勤的工具,目前已成為各國積極推動政策之一。拍攝「15km/h 東部微感旅行」是本部推動騎乘自行車環島遊的其中一則故事,是以愛情為主軸而拍攝,未來會再陸陸續續拍攝以友情、親情為主軸等系列微電影。目前於年底完成的「104年自行車環島串連路線」的宣傳影片將以友情為主軸拍攝,並預計於11月「臺灣自行車節」系列活動中露出。

解答

在未來展望部分,本部已奉行政院核定於104年~107年推動「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主要針對全國自行車道路網進行整體性規劃,並協調體育署及各縣市政府進行分工,建置全國完整的自行車道路網。目前本案已完成104年環島串連路線之規劃,並協調各權責單位進行建置工作。預計今(104)年底完成全臺第1條自行車環島路線。

解答

雖然由警政署的交通事故統計報表,無法統計出多少事故發生是肇因於視線被遮蔽,但「未注意車前狀態」一直是主要肇事因素(104年統計資料顯示,所有肇事因素中13.9%係「未注意車前狀態」,僅次於20.2%的「未依規定讓車」);此外,從事故案例中,我們也看到很多這種情況,警方進行筆錄時,很多當事人也表示「沒看到」對方車輛,這些其實可能都與視線被遮蔽有關。

解答

交通部自104年起補助宜蘭縣政府推動「104年假日宜蘭縣景點接駁公車暨區間接駁營運計畫」,以改善宜蘭地區國道客運轉乘接駁之便利性,並於104年起補助宜蘭縣政府進行「宜蘭縣公路公共運輸發展計畫-健全公共運輸整合規劃及行銷案」,以規劃宜蘭地區整體公車路網,其目的即在提昇宜蘭地區之公共運輸整體效能,補足在地最後一哩的方便性及當地活動的可移動性。未來將視執行成效推廣至其他縣市。

解答

碳足跡(Carbon Footprint)可被定義為與一項活動(Activity)或產品的整個生命週期過程所直接與間接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相較於一般大家瞭解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碳足跡的差異之處在於從消費者端出發,破除所謂『有煙囪才有污染』的觀念。企業及產業溫室氣體的排放,一般是指製造部分相關的排放,但產品碳足跡排放尚須包含產品原物料的開採與製造、組裝、運輸,一直到使用及廢棄處理或回收時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英國的調查指出,雖然在1992年至2004年間溫室氣體排放量下降了5%,但實際上,若將因消費所導致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納入計算時,則排放量反而是上升了18%(Wiedmann et al, 2008)。另有研究指出,中國大陸總溫室氣體排放量已超越美國,成為世界第一,但其排放量中,有高達23%是為了製造產品滿足先進國家生活所需,所導致的排放量。面對全球暖化的問題,若僅著眼於自己國家碳排放的削減,並不足以因應當前的狀況。採用碳足跡的概念,將產品、個人或企業活動的相關溫室氣體排放量納入考量時,才能研擬出適切的低碳生活以及減量計畫,否則可能僅導致污染源轉移,實質上並未減量的假象。   

企業進行產品碳足跡的盤查,除了具有相當程度的環保宣傳效益外,更有可促使企業達到減碳目標的經濟效益。透過盤查產品碳足跡後,企業可以開始規劃相關控管措施,完成所需的「減碳」工作,而透過減碳方案的執行,預期也可得到「節能」效果,進而降低企業生產時的成本支出,達成企業與環保雙贏的目標。而一般民眾也可以藉由產品碳足跡的標示,選擇低碳產品,以規劃自身的低碳生活,共同響應社會責任。

解答

因應國際節能減碳趨勢,各國政府透過產品及服務全生命週期的碳排放資訊揭露(亦即碳足跡),藉由產品、個人或企業活動的相關溫室氣體排放量納入考量,並研擬適切的低碳生活及減量計畫。而未來國際貿易市場在排放管制之推動,將可能逐步要求產品與服務的碳資訊揭露,並鼓勵低碳產品及服務,因此各企業若不及早致力於減碳措施的推動,其產品與服務將可能面臨進入市場的障礙。   

在推動減碳措施之前,首要瞭解自身的排放狀況,因此需要透過碳足跡及碳標籤作為碳資訊揭露的媒介。以我們日常生活中常喝的某廠牌450毫升的豆漿為例,每瓶排放量為160公克,甚至某知名排骨便當每盒排放量為1,300公克,顯示我們無時無刻都可能對環境造成一些影響。   

企業推動碳足跡及碳標籤,可提高本身競爭力,而民眾選用低碳產品及服務,不僅可藉以對環境盡一份心力外,亦是鼓勵及促使企業推動減碳措施的最佳良方。

解答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使同一種類型、功能之產品(包括商品或服務),於計算碳足跡排放量時能有相同之盤查範疇與計算依據,要求業者應採行適用之產品碳足跡產品類別規則,使其具有一致性。   

由於國際標準組織(ISO)的產品碳足跡計算標準(亦即ISO 14067)尚在研擬中,在其正式公布前,為提供社會各界進行產品與服務碳足跡計算時,有一致性之評估方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參考PAS 2050及ISO/DIS 14067.1已建立之生命週期評估法,完成我國「產品與服務碳足跡計算指引」,並於99年2月公告。業者於計算產品碳足跡時,得引用經環保署公告認可之我國第三類環境宣告產品類別規則文件,進行碳足跡評估與揭露之準則。   

產品類別規則文件訂定、引用及修訂得由該項商品製造商、提供該類服務業者或產品業者所組成之同業公(協、商)會、政府機關(構),針對該項類別商品或服務之共通特性,整合業者意見而擬訂。環保署針對所提送之產品類別規則文件,依照指引相關要求進行審議作業,並得委託公益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為執行單位,協助產品類別規則文件相關審議作業。

解答

目前除公路貨運碳足跡產品類別規則外,旅客運輸服務(陸上及水上運輸)產品類別規則已於103年經環保署核准公告,其中臺灣高鐵公司於103年11月6日通過環保署審查,獲頒「高速鐵路運輸服務碳足跡」標籤證書(碳標字第1414910001號),認證碳足跡為:38 gCO2e/每人-每公里(每延人公里),成為國內第一個正式取得「旅客運輸服務(陸上及水上運輸)」產品類別碳標籤之交通運具。   

運研所推動公路貨運碳足跡相關工作,其中台灣宅配通公司於105年2月通過英國標準協會(BSI)碳足跡查證,為國內第一家取得碳足跡標準「PAS 2050認證」之貨運業者,今年度將積極協助公路貨運業者進一步取得環保署碳標籤之認證。   

另外,民航局亦與中華航空公司研提航空旅客運輸服務碳足跡產品類別規則,業經環保署105年8月19日審議修正通過,預計近期將核准公告,並作為航空公司申請碳標籤之參據。

解答

因應氣候變遷之影響下,各國無不致力於推動減碳工作,在政府推動溫室氣體排放管制下,企業需面臨自身節能減碳之重要課題。企業進行產品碳足跡的盤查,除了具有相當程度的環保宣傳效益外,更有可促使企業自我檢視能源耗用及溫室氣體排放狀況,並規劃擬訂相關控管措施,完成所需的「減碳」工作,而透過減碳方案的執行,預期也可得到「節能」效果,進而降低企業生產時的成本支出,達成企業與環保雙贏的目標。   

而各項產品的生產過程到消費,離不開貨物運送階段,其中又以公路貨運服務扮演整體物流供應鏈一個重要的角色。以國際知名的郵遞和物流集團-德國郵政快遞貨運公司(DHL)為例,其在提供客戶服務時,藉由「碳報告(含碳足跡或碳估算)」中的資訊讓客戶掌握準確的碳排放資料,並透過碳足跡報告與抵換、碳中和服務,來協助客戶對超出配額之碳排放量進行轉讓或交易。   

產品碳標籤制度實施後,政府部門已將低碳產品納入優先採購選項,而企業為降低自身產品碳足跡,也將優先選擇採取能源管理之業者作為供應鏈之一環,此外,一般民眾也可能藉由產品碳足跡的標示,選擇低碳產品,以規劃自身的低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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