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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港整體發展規劃(111~115年)
- 資料發布日期:110-08-06
- 最後更新日期:110-08-11
- 資料來源:運輸工程組
計畫概述:
商港整體規劃係依據商港法第6條辦理,交通部以往責成本所負責執行上位計畫「商港整體發展規劃」,航港局及臺灣港務公司分別執行下位計畫「國際及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自84年起每5年滾動檢討規劃,已辦理5期。第6期已由本所、臺灣港務公司與航港局於108年同步展開,辦理111至115年「商港整體發展規劃」與「國際(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計畫成果已於109年10月底報部審查通過,並於110年1月19日將修訂報告函陳交通部,交通部已於110年4月9日陳報行政院審核。
研究成果:
- 蒐集及綜整國內外近5年發佈的港埠中長期發展策略之研究方法與內容:包括英國、日本、荷蘭、新加坡與韓國國際港埠政策案例分析。
- 完成國際海運未來外部發展趨勢分析:包括國際經貿趨勢、國際社會環境與新技術發展趨勢。
- 完成我國社經、產業發展與經貿政策趨勢蒐整及分析:包括我國產業發展現況分析、未來人口變遷與能源政策探討等。
- 完成我國商港發展面臨重要趨勢之蒐整與探討。
- 完成國際港埠發展概況與競爭優劣勢分析,包括亞太區域港口競合、航商部署、國際港口營運模式等。
- 考量影響海運發展之外部因素,並從航運產業與港口營運模式角度分析既有營運課題,再以國家發展、產業經濟及港口營運角度,剖析我國港埠運輸發展趨勢及挑戰。最終從貨運發展、客運發展、環保與能源議題因應、科技應用及組織與經營管理面等五大面向,歸納出港口應面對的課題。
- 完成我國港埠中長期發展方向、發展目標及前瞻的具體策略研擬。
成果推廣與效益:
本計畫所研擬之我國商港中長期發展方向、發展目標及發展策略,做為國際及國內商港進行「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之上位計畫,使港埠資源能做最有效利用,提昇港埠服務水準,降低產業運輸成本,以提升我國港口國際競爭力。
研究成果精華摘整:
本計畫從貨運發展、客運發展、環保與能源議題因應、科技應用及組織與經營管理面等五大面向,歸納出港口應面對的課題,研訂我國商港未來的發展方向與策略(如圖1所示)。提出未來國際商港發展目標為「強化智慧創新與多元服務,鞏固海運樞紐地位」,國內商港未來發展目標為「提供優質服務,支援客、貨、觀光發展」。並為落實國際及國內商港發展目標,提出整體策略研擬方向為「創量增值,服務升級」,針對未來港口發展五大重點面向,分別提出因應策略與中長期發展方針(如圖2所示),以全面顧及港口發展之多元價值。其成果已做為航港局與臺灣港務公司分別對國內與國際商港研擬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的上位指導。
圖2.1.1 國際與國內商港111-115年發展目標、五大面向策略發展方向
圖2.1.2 國際與國內商港111-115年發展目標與發展策略
研究成果報告下載:
商港整體發展規劃(111~115年)期末報告(預定110年俟行政院核定後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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