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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港灣壓艙水污染問題管理法制化之研究(4/4)
- 資料發布日期:107-10-04
- 最後更新日期:109-04-28
- 資料來源: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研究成果:
國際海事組織多年前制訂《國際船舶壓艙水及沈積物控管公約》。目前已有全球60個國家完成簽署,佔全世界商船總噸位的68%。原定今年9月8日開始實施D2規定,因各國船東強烈要求,將實施日期延至2019年11月。就臺灣而言,各商港船舶在與國外各港運輸往來頻繁,為壓艙水污染高風險區,實有必要就相關法令制度研擬因應之道,計畫主要成果如下:
- 針對臺灣7個港口分析兩岸航線船舶之運輸型態,提供對兩岸航線壓艙水管理策略之參考。
- 分析公約及國外對於豁免壓艙水管理之規定、操作模式與案例,提出國內壓艙水法案及兩岸壓艙水管理互免之利弊。
解決問題:
目前航港局制訂三加一分級管理制度,即船方自主管理、常態進港管理、黑名單專案管理及壓艙水警戒管理等,但卻公告只需在離台灣沿岸12海里外交換即可,其所根據之法源不足。藉由本計畫調查提出壓艙水管理法草案及各相關子法,並針對《海洋污染防治法、《商港法》及《船舶法》進行法源依據之修正,可解決我國管理船舶壓艙水適合具體修法之問題。
成果推廣:
項次 | 名稱 | 時間 | 地點 | 對象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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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出版研究報告書 | 106年4月 | 航港局、環保署、農委會、海巡署及衛福部 | 藉由研究報告書推廣本計畫執行內容 | |
2. | 投稿國內期刊(港灣季刊第108期) | 106年9月 | 航運界 | 藉由文章內容推廣本計畫執行內容 | |
3. | 辦理座談會 | 106年8月 | 交通部航港局 | 交通部航港局、環保署、農委會、海巡署及衛福部 | 藉由座談會方式推廣本計畫執行內容 |
壓艙水十大海洋入侵物種
壓艙水管理流程圖
研究成果報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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